机构设置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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部门介绍

发布日期:2024-11-27    作者:     来源:     点击:


校长办公室(法律事务中心)是学校行政管理的综合性办事机构,坚持围绕中心、服务大局,发挥统筹协调、管理服务、监督检查、参谋助手职能。具体职责如下:

1.结合学校实际和部门职责,为“双一流”和高水平大学建设出谋划策、贡献力量。

2.负责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教育方针政策,落实学校党政决定和有关指示精神。负责行政公文办理等事项。

3.负责上级来文、外来函件、校内公文中行政公文流转工作。负责二级单位及管理部门行政公文办理的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。

4.负责文秘调研等事项。负责组织或参与起草学校综合性行政工作报告、计划、行政规章制度、会议材料、对外报送材料等文稿;协助校领导做好学校重要决策的专项调研工作;负责校长办公会议的记录和纪要整理工作。

5.负责重要会务工作。组织、安排学校校长办公会;协调学校重大事项、重大会议、重大活动和重要来访的对外联络、接待、会务工作。

6.负责学校行政印章管理工作。保管和使用学校行政印信、学校事业单位法人证书、组织机构代码证书、介绍信;负责校内各单位行政印章的刻制及规范管理。

7.负责校务公开工作。组织、指导学校各单位信息公开工作;管理校长信箱。

8.负责信访工作。处理上级、外单位、校内的来信来访;负责安排校领导接待日活动。

9.负责法律事务工作。负责法律顾问选聘、协调与管理工作;负责学校重大决策及有关涉法事务的法律审核及法律咨询工作;审核以学校名义对外签订的各类文本、合同及各类法律文书;协助各部门依法制定各项规章制度;对校内教职员工开展普法宣传教育活动;协助学校处理各类仲裁与诉讼案件。

10.负责综合协调工作。组织协调学校行政领导的公务活动;发布全校性会议安排表、两校区总值班安排、学校节假日放假通知;负责两校区办公楼会议室及大会堂的使用审批工作;负责公务用车管理工作;负责全校机要文件交换工作;负责学校行政领导信件的收发及报刊的征订、分发工作。

11.完成上级部门和学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。